关于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8 16:27 来源: 妇联 作者:妇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妇联《关于开展评选表扬“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川妇知〔202141号)要求,绵阳市妇联共有5个名额,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评选条件,经市妇联党组审定,现将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3个)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妇联

涪城区妇联

安州区塔水镇妇联

二、先进个人(2名)

王 尧 市妇联组织宣传和权益部部长

郭 丽 江油市妇联执委、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公示时间为2021728日至202173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73017:00时前向市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816-2363453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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