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妇联《关于开展评选表扬“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川妇知〔2021〕41号)要求,绵阳市妇联共有5个名额,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评选条件,经市妇联党组审定,现将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3个)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妇联
涪城区妇联
安州区塔水镇妇联
二、先进个人(2名)
王 尧 市妇联组织宣传和权益部部长
郭 丽 江油市妇联执委、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3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7月30日17:00时前向市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816-2363453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