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妇联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23 10:04 来源: 妇联 作者:妇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妇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建设,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对互联网络和新媒体工作尤其是网络舆论引导的指导和创新;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指导和推动妇女发展,推进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妇女组织的联谊,增进了解、友谊和合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妇联工作总体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工作部署,立足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的职能定位,从思想引领、巾帼建功、权益维护、家庭文明、扶弱济困、组织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得力助手,动员广大妇女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作出新贡献。

1.持续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凝聚妇女奋进力量

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科技城”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妇联组织掀起大学习大宣讲大宣传热潮。层层抓好学习培训,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纳入各级妇联干部、执委培训,引导广大妇联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践行。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巾帼大学习”“巾帼大宣讲”,充分发挥妇联新媒体矩阵作用,策划推出一批有妇联特色的深度报道,多角度展现我市广大妇女和家庭的新形象、新作为、新业绩,把党的创新理论和主张润物无声地传递到妇女群众中。不断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好用足市内丰富深厚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精心组织开展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引领广大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做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深化巾帼建功系列活动,彰显妇联担当作为

聚焦“稳经济、促消费、惠民生”,协调联动商务、文旅、工会等部门开展“她经济·她消费·她精彩”女性主题促销费活动,提供项目孵化、培训交流、展示展销等服务,持续激发女性消费热情和消费活力。支持各类媒体开设“女性专题专栏”,选树宣传女性典型,提升“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集体)”等传统品牌认可度和影响力,让全社会理解与感知到广大女性在现代化进程中做出的重大贡献。深化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力量服务女性科技工作者,打造巾帼科技创新赋能平台。开展“乡村振兴·巾帼四美”行动(环境美、行为美、生活美、家和美),通过美丽庭院建设、乡村振兴巾帼人才培养、巾帼科技助农服务等举措充分发挥女性在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助力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深化美丽庭院建设专项行动,动员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共建美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3.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妇女独特作用

围绕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擦亮“最美家庭”品牌。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见效,实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实施“相伴·成长”“让爱·驻家”“依法·带娃”等项目,推进家庭亲子阅读活动,推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深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围绕传统节日和国际家庭日、家庭教育宣传周,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广泛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绿色低碳、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力量。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落实新周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妇女事业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宣传实施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四川省实施办法,扎实做好走访关爱、发现报告和维权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维权维稳相结合,畅通妇女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维护通道,及时回应妇女群众关切。聚焦关注性侵、家暴、婚姻家庭纠纷、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女性就业等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领域,持续落实好妇女儿童维权“五项机制”,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落细反家庭暴力八项措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做实妇女司法救助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与救助、关爱女性保障计划,整合力量实施惠及妇女儿童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公益项目,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为妇女儿童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服务。积极争创儿童友好城市,建成用好市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深化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妇女儿童心中。

5.深化妇联组织改革创新,提升工作质效水平

围绕强“三性”、去“四化”,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妇联红色基因和革命传统,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妇联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三个务必”内化于心、付诸于行,走好群众路线,健全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妇联改革,进一步树立强基层、延触角的工作导向,推动“破难行动”向基层延伸,破解好基层“四缺”问题。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建好用活“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在扩大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有效覆盖上不断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面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一支有情怀、有温度、有实力、有担当的妇联干部队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妇女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第二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市妇联)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妇联2023年收支总预算457.0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等基本出支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妇联2023年收入预算457.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7.0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妇联2023年支出预算45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2万元,占57.41%;项目支出194.64万元,占42.5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7.0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等基本出支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7.0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妇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7.0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等基本出支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94.64万元,占42.59%;行政运行187.90万元,占41.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59万元,占5.38%;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2万元,占0.7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29万元,占2.69%;住房公积金支出20.68万元,占4.5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78万元,占2.14%;工会事务支出3.76万元,占0.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市妇联2023年预算数为194.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我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公用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0.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76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2.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9.9%主要原因是提倡节约、压减开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全国省级上级部门、对口帮扶地区和其他地区妇联到我市调研、学习、考察时的费用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妇联为行政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76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接待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妇联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妇联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市妇联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94.64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本部门无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