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绵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社会化推荐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30 17:33 来源: 妇联 作者:妇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八次精神,展示广大妇女在推进绵阳经济社会发展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励广大妇女弘扬奋斗精神,为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贡献巾帼力量,绵阳市妇联决定启动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在组织推荐的同时,面向社会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117日。

二、推荐形式

  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三种形式(以单位、集体、组织等名义进行推荐)。

三、社会化推荐名额

  绵阳市三八红旗手18名;

  绵阳市三八红旗集体2个。

 四、推选条件

(一)绵阳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年满18岁,在绵阳工作、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严重失信行为。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手或县级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或其它县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6、各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在科、教、文、卫、军等领域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以及各级妇联执委等。

7、绵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绵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或县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绵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五、材料申报

请登录绵阳市妇联网站、关注“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等下载推荐表,并于202011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所需电子版材料及报送要求

1、绵阳市三八红旗手

1)登记表;

2)候选人3000字以内主要事迹;

3)候选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标准照(jpg格式,像素不低于413×6261张,近期彩色工作照3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768×1024);

2、绵阳市三八红旗集体

1)登记表;

2)候选单位3000字以内主要事迹;

3)集体近期合照(jpg格式,像素不低于768×1024),彩色工作场景照(jpg格式,像素不低于768×1024)。

(二)所需纸质版材料及报送要求

1、绵阳市三八红旗手

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

2、绵阳市三八红旗集体

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

2020年1月17日前,将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43918528@qq.com);纸质版以EMS或快递形式邮寄绵阳市妇联组宣部(绵阳市涪城区花园路7号  联系电话:2363104)。

六、资格审核、评审及表扬

  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通过社会推荐渠道积极参评绵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绵阳妇联对参评个人(集体)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初评、复评。复评后由申请人(集体)的主管单位、行业协会或属地管辖妇联组织,按申报绵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组织审查,核实其政治、经济以及业绩表现等情况

  组织审查通过后,在绵阳市妇联官网、官微进行公示。公示后开展终评确定表扬名单。

  在2020年三八节期间对获评绵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扬、宣传和点赞。

 

附件:登记表.docx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