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妇联关于2017年购买妇女儿童公共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05 11:27 作者:fulian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建设,更加精准有效地满足妇女儿童家庭实际需要,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4〕73号),绵阳市妇联2017年将购买妇女儿童、家庭领域公共服务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项目及内容

2017年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妇女儿童家庭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巾帼“双创”工程

1.扶持打造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3个;

2.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拼布或剪纸、羌绣或蜀绣等艺术文化培训和电子商务培训。

    (二)巾帼志愿服务工程

1.建立2个高校巾帼志愿者基地;

2.巾帼志愿者培训。

   三、项目周期

见目录

    四、承接主体及资质条件

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或已年报公示(若被抽检的,需抽检合格),未受过行政处罚,主要从事妇女儿童家庭服务工作的基层妇联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大中专院校及相关院系。

   五、购买程序

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阳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局2017年绵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以及《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具体要求,严格规范购买流程。

(一)立项阶段

1.市妇联通过绵阳市妇联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购买服务项目相关公告信息,开展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2.由市妇联领导、相关领域专家或专业工作者组成评审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市妇联审批认定后,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3.项目优化,进一步提升和优化项目策划方案。

4.市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确认项目实施方案并签订项目合同。

(二)执行阶段

1.承接主体按照与市妇联签署的合同实施;

2.督查评估;

3.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承接主体进行整改。

(三)总结阶段

1.项目实施结束后,实施机构委托第三方社会工作专业评估机构与市妇联代表,组织评估小组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重点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率、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终期考核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2.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今后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要求

  (一) 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

  (二) 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机构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三)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绵阳市妇联组宣部杨娟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花园路7号

电话:0816-2363104

电子邮箱:43918528@qq.com

附件:1. 2017年绵阳市妇联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目录


         2.2017年绵阳市妇联项目申请表

1275678.docx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