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争创2019年度市级“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16:36 来源: 妇联 阅读次数: 字体:[  ]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争创2019年度市级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国妇女十二大和四川妇女十三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展示广大妇女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热情,引领广大妇女在参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巾帼力量,发挥“半边天”的独特作用,2019年拟表彰命名一批市级巾帼文明岗,现将创建、申报和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国妇女十二大和四川妇女十三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促进妇女发展和绵阳发展振兴为目标,把握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主线,以文明城市和创先争优为动力,突出“巾帼建新功,岗位争优秀”主题,开展系列特色争创活动,扩大争创面和社会影响力,吸引各个领域的在岗女性踊跃参与创建活动,促进女性群体素质的提高、女性人才的培养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升。

      二、创建目标

各级各单位在“巾帼建功”活动中,要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行业文明新风,引导和激励女职工爱岗敬业、建功立业。自创建通知发出之日至20199底,在全市各领域、社会各系统、行业、单位所属的各类女性班组、岗位或其它集体中开展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评选活动。

      三、申报范围

在提升妇女综合素质,提高岗位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人民解放军的女兵连、中队、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中以妇女为主的商户(店)、小组、部门、农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基地等,创建、申报和评选巾帼文明岗。

四、申报条件

(一)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做到深入开展、管理规范、督导落实、效果良好,有学习培训,有专题活动,有经费保障。

(二)岗位中女性人数占60%以上,而且岗位中领导班子至少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

(三)全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四)全体成员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女性“四自”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五)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创建管理机制完善。将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统一部署推进。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六)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七)申报市级巾帼文明岗必须是获得县(区)级的“巾帼文明岗”称号的单位。市级单位创岗可直接申报。

五、创建方法和步骤

(一)绵阳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实行预申报制度。各争创单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520日为市“巾帼文明岗”申报期限,各申报争创单位在此期限内可向所在县市区、系统的妇女组织提出创建申请,并填写统一制订的申报表(附件1),交绵阳市妇联、所在县市区、园区妇联备案。各县市区报送推荐岗位中至少含一个妇女专业合作组织。

(二)由各县市区园区妇联对预申报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单位被列为创建工作督导重点,适时跟踪创建工作进展。各县市区、系统的妇女组织要认真填写绵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要求按照各申报单位所具备的创建成熟度,好中选优,依优劣次序排名。

(三)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绵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汇总表、绵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同时报送申报岗位主要事迹(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2000字以内),请于201951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文件一份和电子版报送市妇联发展部。创建期间,创建单位要注意资料、信息、图片的收集,具体事宜,由所在各县市区妇联、系统妇女组织负责对创建申报单位给予指导和联系。

(四)将于20199月至10月(具体检查验收和授牌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绵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要求对争创岗进行评估验收和认定授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沈英,联系电话: 2363487

    箱:953789247@qq.com

 

附件1.绵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绵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汇总表

3.绵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1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