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巾帼文明岗——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4-09 16:06 作者:fulian 阅读次数: 字体:[  ]

    四川省绵阳市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安县社保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属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现有在岗职工33名,其中女性23名,占职工总数的70%。23名女性中:县政协副主席1名,中共党员15名,九三学社社员1名。大专及大学本科学历23名,中层干部9名。两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为女性。

    安县社保局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和农村居民、中小学生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在以女同志为主力的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12年11月底,全县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覆盖面达34.74万人次,征收社保基金3.02亿元;享受社保待遇达12.58万人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2.52亿元,全部提前超额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2012年实现了安县社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全局职工人均服务参保群众达1.4万人次。

    安县社保局从1999年创建县级“巾帼文明岗”以来,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女职工的工作优势,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紧紧围绕全县和全局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结合部门实际,以心系群众、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学政策、钻业务,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把“惠民行动”和“民生工程”落到了实处。并创造了既严肃紧张、又宽松活泼的工作和休息环境,使女职工在工作中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局面,也使全局上下形成了精诚团结、开拓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努力构建了安县“和谐社保”的新局面,。

    围绕“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的创建主题,安县社保局还先后提出了二十字的安县社保精神、十二条服务宗旨、“六不让”的服务承诺,“八不准”的廉洁自律纪律、以及争当“四个模范”的规定。在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实现了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双赢”:扩面工作不留死角、参保人数增长迅速;基金征集多管齐下、成绩斐然;社会化发放全面到位、群众满意;退管服务制度健全、管理科学;基金管理严密规范、安全完整;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金保工程全面推进;社保队伍勤政务实、高效廉洁;创建活动文明有序、业绩显著。安县社保局被参保群众誉为“亲民爱民关注民生,想事谋事狠抓实事”的先进集体。

    安县社保局还将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工作紧密结合,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体系建设,重视女性发展、培养女性人才、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二是倡导女职工岗位争先,建新功、创新业、展新姿。三是认真开展“岗村结对”活动,做到农民长期得实惠,组织持续得发展。四是狠抓廉政文化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细胞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五是热心公益事业,组织捐款捐物,踊跃参加“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六是抗震救灾巾帼不让须眉,临危不惧,冲锋在前。体现全局女职工奉献社会,服务群众的良好精神风貌。

    在创建过程中,安县社保局秉承“巾帼建功显身手,社保事业大发展”的精神,以全力做好业务经办工作为重点,以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开创了社保工作新局面。1999年,安县社保局荣获四川省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先进单位,并保持荣誉至今; 2005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1999—2004年县级先进单位”;2007年,被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评为“绵阳市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局党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从1995—2011年连续17年被绵阳市社保局评为“绵阳市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2006—2011年连续6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综合考核一等奖”。近20人次荣获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

    通过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活动的深入开展,安县社保局必将进一步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建功“十二五”,将安县社保局建设成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一流社保队伍。把安县的社保事业推向一个新高度、再上一个新台阶,取得更加辉煌的业绩!